发布日期:2014-04-29信息来源: 点击: 次我要评论()
24日,本报刊发《山东国立出国劳务被指忽悠人》一文,引发社会关注。山东国立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负责人侯先生表示,“客户孙先生的种种质疑实属无理取闹,相关手续可证明公司做法完全正规合法。”孙先生则表示,“在出国前确实没有参加相关培训。”
针对孙先生对工作种类的质疑,侯先生出示了孙先生的服务合同书,其中标明赴韩的工作是渔工,并有孙先生的签名。侯先生表示,每个赴韩务工的人员都会被公司告知工作性质,并且参加公司组织的30天培训,之后会发合格证书。
在侯先生出示的相关文件中,还有收到书和确认书,明确表明孙先生当时收到了外派劳务培训合格书和合同等,而确认书中也注明了工作的内容和风险。
孙先生称,公司当时确实没给自己合同,而培训证书一事更是不知情,之所以签字画押,是因当时对这些并不了解,仅听从了工作人员的安排。“当时他们告诉我陆地加工和近海养殖都属于渔工。”孙先生说。
7月24日,山东国立工作人员刘先生解释,“公司在济南是有培训的,而且他还签了培训协议,并且颁发了培训证。”据了解,对出国务工人员进行出国前适应性培训,既是商务部《外派劳务培训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也是外派劳务公司必须为出国务工人员履行的职责。
关于培训一事,孙先生表示,自己从2012年7月11日报名到2013年4月23日赴韩之前,一直在家打工,从没来过济南,公司也没有人通知他去培训。孙先生称,2013年4月22日,山东国立工作人员陈先生曾给赴韩的3个人开会,“他说如果韩国公司问我们工人有没有培训,我们要说培训了30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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